廊燕院发〔201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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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执行新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贯彻落实《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廊财行【2016】47号)、《三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三财字【2018】177号)关于差旅费标准调整的规定,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和淡旺季等因素,经院领导同意,学院自2018年9月20日起,按照《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廊财行【2016】47号)、《三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三财字【2018】17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附:廊坊市市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0日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